·返回首页            
 
   
 

欧洲专利申请程序及途径介析
关键词:欧洲专利申请程序途径
摘要:在欧洲申请专利有四种途径:
1.直接适用国内程序 ;
2.直接适用欧洲专利局程序 ;
3.国内程序和专利合作条约程序相结合 ;
4.欧洲专利局程序和专利合作条约程序相结合。
不同申请途径的主要程序各不相同、各有不足。

简介:
  世界范围内专利和专利申请的数量一直持续上升,目前几乎是20 年前的两倍。2004 年,仅欧洲、日本和美国的专利申请量就将近一百万件。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和推动下,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于1994 年签署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 TRIPS 。TRIPS 针对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规范规定了最低标准,特别要求各国国内法必须满足专利保护的最低标准,并要求规定强制执行、补救措施以及争议解决等一系列程序。
  就知识产权而言,印度、中国等亚太发展中国家最初并没有意识到TRIPS 所能给经济带来的利益,但随着印度、韩国尤其是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13 年后的今天,知识产权在这些国家得到高度重视。中国2004 年所登记的专利就达到130000 件,其中中国人申请的登记占65000 件,这意味着10 年间获得登记的专利增长了6 倍。这一惊人的数字清晰地表明,国内发明活动和技术创新正成为该地区的经济推动力,东亚和南亚国家已经成为专利发明领域的积极参与者。
   亚洲专利申请者在亚洲区域外的专利登记数量证实了这一变化。自2000年到2005年4年间东亚和南亚在欧洲专利局所作的申请登记增长了3 倍,接近6000 件,虽然这一数量与欧洲专利局登记的专利总量相比显得微不足道 (亚洲申请者只占3%), 然而这一切有力地表明了亚太地区的经济增长带动了技术创新从而使得亚太国家申请者在亚太区域内外的专利申请登记量持续增长。
   近5 亿人口、约14.2 万亿美元国民生产总值的欧洲市场,正越来越强烈地吸引着南亚和东亚各国的公司。目前欧盟拥有27 个成员国,有统一关税市场和被13 个成员国所采纳的统一货币和共同的贸易、农业和渔业政策,但是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本该在欧盟各成员国都有强制力的欧盟专利。况且,并不是所有的欧洲国家都是欧盟成员国,特别是瑞士,挪威,摩纳哥,冰岛和巴尔干国家。欧洲存在着的像马赛克一样的主权国家以及他们各自的国内法和不同语言,给区域外希望获得欧洲专利保护的国家在申请专利时带来了麻烦,但幸运的是,几种简化的程序为我们带来了希望:

1)欧洲专利局(EPO)。
2)专利合作条约(PCT)。

1.在欧洲获得专利保护的四种途径
在欧洲国家获得专利保护基本上有四种途径:

1) 直接适用国内程序:直接向被要求提供专利保护的各个欧盟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登记 ;
2) 直接适用欧洲专利局程序:在欧洲专利局做一个单一的申请登记;一旦获得欧洲专利认证,便向每一个被要求提供专利保护的成员国确认该专利;
3) 国内程序和专利合作条约程序相结合:先向专利合作条约组织申请一个统一的登记,在优先权日后的30 个月内,便向每一个被要求提供专利保护的成员国确认该专利;
4) 欧洲专利程序和专利合作条约程序相结合:先向专利合作条约组织申请一个统一的登记,在优先权日后的31 个月内,进入欧洲专利局程序,在获得欧洲专利局的认证后,便向每一个被要求提供专利保护的成员国确认该专利。
申请欧洲专利所需要的费用由官方费用和本公司代理费用两个部分组成:
1.欧洲专利局收取的官费具体为:2680 欧元左右
包括:
1)基本递交申请费;
2)检索费;
3)审查费;
4)国别选择费等。
  本公司代理费:收费是以申请专利卷宗的复杂程度和申请材料的页数来划分价格。
包括:改写和归纳、整理申请文件、按程序进行信件的转送、收受审查核准通知书,收受核驳审定书和作出答辩;最后核驳审定书等。
注:
1)以上报价不含税。
2)以上官方费用以欧洲专利局最新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3)翻译费另计。

费用价格详情请联系我们,垂询电话:0086-411-84619191-业务部

总部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五四广场富鸿国际花园大厦B座1306室
大连欧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中欧在线
Copyright ? 2004-2008 辽ICP证030207号 辽B-1-4-20080005

总部客服:0086-411-84619191  业务三部:0086-411-84545739 
业务一部:0086-411-84545737  总部传真:0086-411-84619191-800
业务二部:0086-411-84545738  总部邮箱:eucnco@eucnco.com